|
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总纲
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是“关爱生命万里行”活动小组2006年-2007年一项重要的公益活动。
一、为预防自杀立法重要性和紧迫性
1、为预防自杀立法是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;
2、为预防自杀立法符合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;
3、为预防自杀立法是建设政治文明、法制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需要;
4、为预防自杀立法是加强自杀研究和干预的法律保障,是完善危机干预体系的必然趋势。
二、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的目标
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坚持以呼吁和调研为主、动员为辅、听取专家学者意见、广泛联合和邀请代表和委员、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提案,并在活动中普及预防自杀知识,让全社会重视重点人群的生存状态和精神卫生问题,认识生命、珍惜生命、尊重生命、热爱生命,提高生存技能,提升生命质量,促进人的和谐和人与人、人与社会的和谐。
三、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的口号
和谐中国 和谐生命
四、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的组织机构
1、工作组:活动的执行机构。活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决策、动员和协调。设有组长、副组长、委员、主编室代表、组长协调、顾问委员会协调等。
2、新闻部:新闻发言、对外交流;
3、协调部:负责督促执行工作组的决议;
4、法律部:负责起草、调研和解释条例和活动;
5、动员部:动员全社会参与活动;
6、网络部:网络管理和宣传;
7、顾问部:邀请专家学者加入,提出活动建议;
8、代表委员部:邀请代表和委员加入,组成联合替案组
9、应急部:处理突发性事件,由主编室兼任。
五、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的系列活动
1、起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杀研究与干预条例(建议草案稿)》;
2、公布系列2006年年终总结报告;
3、普及预防自杀知识;
4、募集百万民众支持签名;
5、开展诸如座谈会、系列讲座等互动活动;
6、建议代表或委员在2007年提案。
六、建议为预防自杀立法活动的要求
1、高度重视,精心策划,认真组织。要提早动手,充分准备,力求通过广泛深入、形式多样、效果好,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精神卫生和自杀问题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。
2、完善形式,丰富内容,增强实效。在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,突出生命与健康的人文关怀。要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,树立良好形象。始终弘扬“认识生命、珍惜生命、尊重生命、热爱生命,提高生存技能”的理念。提升生命质量,促进人的和谐和人与人、人与社会的和谐。
3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,做好舆论引导和监督。
4、全组动员,建立志愿人员责任制。
“关爱生命万里行”活动小组
2006年9月1日
|